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湘潭大学“湘伴青春·逐梦起航”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安排和要求,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经个人申请、班主任推荐、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评议,确认以下同学为自强之星推荐者,现予以公示。名单如下:2022级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班李浩洋2023级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班骆 静2023级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一班何临邦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,公示期五个工作日。对公示对象有何异...更多点击>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湘潭大学“湘伴青春·逐梦起航”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安排和要求,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经个人申请、班主任推荐、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评议,确认以下同学为自强之星推荐者,现予以公示。名单如下:
2022级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班
李浩洋
2023级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班
骆 静
2023级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一班
何临邦
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,公示期五个工作日。对公示对象有何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我院学工办实名反馈。学工办地址:金翰林8栋313,联系电话:0731-58298997(胡宇宸老师)。
我院
学生工作办公室
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
欧阳晓平
黄建宇
李江宇
王锐莹,学号:201705721106,班级:2017级师昌绪班,于2020年9月28日向学院提出自愿放弃保研资格。经学院讨论决定,同意王锐莹同学放弃保研资格的申请,其指标根据2017级师昌绪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延至崔恒毅,具体情况如下:
学号
姓名
专业名称
加权必修成绩
素质能力加分
综合分
是否获得保研资格
201705720301
崔恒毅
材料类师昌绪班
67.6706
0.8
68.4706
是
2020年9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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