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切实落实“以学生为中心”,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同时保证学院转专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,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和《36365线路检测中心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》、《我院转专业管理细则》,现将2025-2026-1学期接收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转入条件1.思想品质优秀,身心健康,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优良,没有受过学校、学院的任何处分;2.转入学生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...更多点击> 附件【附件1: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.doc】附件【附件2:我院材料类(师昌绪班)学生增选申请表.docx】附件【附件3:申请转入学生汇总表.xlsx】附件【附件4:我院转出学生汇总表.xlsx】
为了切实落实“以学生为中心”,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同时保证学院转专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,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和《36365线路检测中心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》、《我院转专业管理细则》,现将2025-2026-1学期接收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转入条件
1.思想品质优秀,身心健康,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优良,没有受过学校、学院的任何处分;
2.转入学生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(1)所有公共课程考核成绩达到及格(含)以上;
(2)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;
(3)具备较好的知识基础、学习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。
3.材料类(师昌绪班)学生的转出、转入,参照学院官方网站〔2024〕1号《我院材料类(师昌绪班)动态进出管理细则》进行(/info/1058/9341.htm);
4.有已转专业、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、应予退学等情况的学生不能转入。
二、转出条件
1.各专业转出指标数按照学校教务处规定为准;
2.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超出学校规定最大指标数的,按照学生必修课成绩等有关情况综合排名确定;
3.所转入学院接收要求、流程需自主咨询所转入学院。
三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,不予考虑转专业:
1.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本科三年级以上(含三年级)的;
2.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;
3.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;
4.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;
5.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;
6.职高对口、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;
7.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(含中外合作办学、定向生、第二学士学位等);
8.学校认定为不宜转专业的其他情形;
9.具体转专业细则查看学院官网(/info/1058/9358.htm)。
四、转专业流程
1.学生申请转专业材料如下:
(1)《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
A.纸质版:2份,湘潭大学教务处网页-下载中心,所在学院签字、盖章;
B.电子版;
(2)申请转入材料类(师昌绪班)还需填写《我院材料类(师昌绪班)学生增选申请表》、《申请转入学生汇总表》(纸质版与电子版均需)
(3)《申请转入学生汇总表》(转入学生用,纸质版与电子版均需)
(4)《我院转出学生汇总表》(转出学生用,只需电子版)
(5)《湘潭大学本科学生成绩总表》
A.纸质版:新办公楼自助机打印,勾选所有成绩、CET4、CET6和专业排名,并由学院教务老师盖章;
B.电子版:纸质版扫描件。
(6)相关荣誉获奖等证书或证明。
A.纸质版:复印件;
B.电子版:扫描件。
电子版材料务必于第一周周三(9月3日)16:00前发送至邮箱:zhukan1996@126.com,纸质版材料务必于第一周周三(9月3日)16:00前交至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金瀚林8栋319办公室)。请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表、相关佐证材料及参加相关活动等材料,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如填写不实,取消申请资格并通报所在学院;
2.转出学生务必将《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纸质版按照规定时间内递交,逾期不候,学院将于9月5日统一完成转出盖章审批手续;
3.同意转出的学生自行将《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交至申请转入学院(具体时间自主咨询所转入学院);
4.转入学生务必将《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等纸质版材料于第二周周四(9月11日)16:00前交至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金瀚林8栋319办公室),逾期不候;
5. 为便于申请转专业学生及时收取有关通知,请勿重复加群。拟申请转入学生应尽快加入“2025-2026-1材料院转专业群”QQ群(群号736535928,入群申请须注明学院-年级-专业-姓名-电话号码);申请转入材料类(师昌绪班)学生应尽快加入“2025-2026-1材料院师班动态增补”QQ群(群号419429600,入群申请须注明学院-年级-专业-姓名-电话号码);
6.拟接受转专业名单公示(思想品德、基础知识、学习能力以及专业适应度等进行综合考核,按考核结果综合评定确定拟接受转专业学生名单);
7.上报学校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金瀚林8栋319办公室)
联系电话:0731-58298973
QQ:1412713934(朱老师,咨询申请须注明学院-年级-专业-姓名-电话号码)
我院
2025年7月1日
黄建宇
李江宇
以上成绩如有异议,请于2025年6月20日(公示期5个工作日)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。联系方式0731-58298498,邮箱:yuxz@xtu.edu.cn 。
36365线路检测中心
2025年6月16日
上一条: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做好2025-2026-1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:36365线路检测中心2025年第二批“申请-考核制”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
【关闭】